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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以“三点”提“三力”纵深推动法治建设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2025年02月19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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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临泽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取有力措施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质效不断提升。

  以学促知尊法治 强化依法决策能力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持之以恒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印发《临泽县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临泽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每季度制定学习法律法规计划和普法考试活动安排,坚持会前学法。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带头落实集中学法制度,充分结合县情和重点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学法内容,会议邀请专家、学者或者部门负责人进行辅导,解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108场次,使学法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始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常态化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百场法治大宣讲”“一把手讲法”、法治大讲堂等学法用法讲法活动226余场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纠纷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以知促行厉法治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制定《临泽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县委、县政府选聘5名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列席有关重要会议,积极参与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法律文书、参与合作项目洽谈、提供法律意见372项,公布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为法治临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智囊团”支持。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积极打造“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模式,实行案件情况季通报制度,向行政执法主体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以行促效重法治 强化依法履职责任

  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四个亲自”,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细化落实县级层面述法责任清单,以考核为抓手推动述法任务落实。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好“头雁”作用,对7个镇54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全面“体检”,积极开展书面书法、会议述法、网络述法,以“述”促责,以“述”促干,通过年度述法“硬约束”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述法工作实现制度化、全覆盖,营造“一把手”晒“法治账单”促履职的良好工作氛围。(范海燕)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临泽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取有力措施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质效不断提升。

  以学促知尊法治 强化依法决策能力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持之以恒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印发《临泽县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临泽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每季度制定学习法律法规计划和普法考试活动安排,坚持会前学法。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带头落实集中学法制度,充分结合县情和重点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学法内容,会议邀请专家、学者或者部门负责人进行辅导,解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108场次,使学法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始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常态化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百场法治大宣讲”“一把手讲法”、法治大讲堂等学法用法讲法活动226余场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纠纷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以知促行厉法治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制定《临泽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县委、县政府选聘5名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列席有关重要会议,积极参与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法律文书、参与合作项目洽谈、提供法律意见372项,公布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为法治临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智囊团”支持。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积极打造“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模式,实行案件情况季通报制度,向行政执法主体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以行促效重法治 强化依法履职责任

  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四个亲自”,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细化落实县级层面述法责任清单,以考核为抓手推动述法任务落实。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好“头雁”作用,对7个镇54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全面“体检”,积极开展书面书法、会议述法、网络述法,以“述”促责,以“述”促干,通过年度述法“硬约束”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述法工作实现制度化、全覆盖,营造“一把手”晒“法治账单”促履职的良好工作氛围。(范海燕)

编辑:赵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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