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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空手套白狼”骗人又害己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12月05日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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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电商店铺已成为人们便捷生活的首选,各大平台的电商店铺日益增多。俗话说,在网络上,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但是,一些“有心之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形式多样,一不小心就会掉入诈骗陷阱。

  案件回顾

  小宏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一家电商店铺,主要销售钢材。某日,小海因工程建设需要,遂和小宏取得联系,以6万余元的价格从小宏处购买轨道钢,两人通过网络签订了销售合同,小海以转账方式支付全部货款,小宏将货款自己花费后,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订购货源发货,而是伪造发货清单、货物托运单谎称货物已发出,小海经多次催促仍未收到货物,发现被骗后要求退款,小宏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退款,并将小海的联系电话设置为黑名单。最终,小海无奈之下选择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小宏也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在经济活动中,要时刻紧绷防范之弦,擦亮慧眼,在签订合同、交付财物时,需要多方面、多途径核实对方身份、资质、诚信及履约能力,切忌疏忽大意,让犯罪分子得逞。如遇财物被骗,应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此,检察官告知大家几类常见的作案手法,帮助大家识别合同诈骗:

  1.犯罪分子伪造自己的身份、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虚构公司、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溜之大吉;

  2.犯罪分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前期向对方交付部分财物获取信任,使得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一步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后失联;

  3.犯罪分子通过画饼充饥的方法,充当中介或掮客,虚张声势、虚构事实骗取第三方签订合同后消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电商店铺已成为人们便捷生活的首选,各大平台的电商店铺日益增多。俗话说,在网络上,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但是,一些“有心之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形式多样,一不小心就会掉入诈骗陷阱。

  案件回顾

  小宏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一家电商店铺,主要销售钢材。某日,小海因工程建设需要,遂和小宏取得联系,以6万余元的价格从小宏处购买轨道钢,两人通过网络签订了销售合同,小海以转账方式支付全部货款,小宏将货款自己花费后,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订购货源发货,而是伪造发货清单、货物托运单谎称货物已发出,小海经多次催促仍未收到货物,发现被骗后要求退款,小宏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退款,并将小海的联系电话设置为黑名单。最终,小海无奈之下选择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小宏也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在经济活动中,要时刻紧绷防范之弦,擦亮慧眼,在签订合同、交付财物时,需要多方面、多途径核实对方身份、资质、诚信及履约能力,切忌疏忽大意,让犯罪分子得逞。如遇财物被骗,应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此,检察官告知大家几类常见的作案手法,帮助大家识别合同诈骗:

  1.犯罪分子伪造自己的身份、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虚构公司、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溜之大吉;

  2.犯罪分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前期向对方交付部分财物获取信任,使得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一步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后失联;

  3.犯罪分子通过画饼充饥的方法,充当中介或掮客,虚张声势、虚构事实骗取第三方签订合同后消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赵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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