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多方责任,通过“明责任、建制度、控风险、强监管”工作机制,有力加强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对大宗食材供应商证照资质等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定期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食品安全约谈会,要求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作用。健全工作制度。联合教育局制定《高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退出机制实施办法》,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的采购和配送行为。在企业管理中严格实施“五常、六T”模式,从人员、采购、配送等关键环节入手,及时规范建立各类台账和风险防控清单,制定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公示上墙,推动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控制风险。要求大宗食材供应商100%熟练运用“陇上食安”APP进行日常管理,做到公示信息可查、食材安全可溯、风险隐患可控,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追踪溯源提供了可靠保障。要求2家净菜配送企业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检测室的作用,每日对原料进行食品留样和农药残留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及时进行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置,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蔬菜进入学校。同时我局将校园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列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科学制定抽检项目,精心组织安排,为学校食品安全把好第一道关。强化监督检查。对辖区内12家大宗食材供应商从主体责任落实、证照许可公示、食品安全自查、硬件设施配备、管理制度执行,食品标识标签、相关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供应商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逾越食品安全“底线”,不得突破质量监管“防线”,把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盛丽娟)
自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多方责任,通过“明责任、建制度、控风险、强监管”工作机制,有力加强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对大宗食材供应商证照资质等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定期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食品安全约谈会,要求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作用。健全工作制度。联合教育局制定《高台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退出机制实施办法》,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的采购和配送行为。在企业管理中严格实施“五常、六T”模式,从人员、采购、配送等关键环节入手,及时规范建立各类台账和风险防控清单,制定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公示上墙,推动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控制风险。要求大宗食材供应商100%熟练运用“陇上食安”APP进行日常管理,做到公示信息可查、食材安全可溯、风险隐患可控,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追踪溯源提供了可靠保障。要求2家净菜配送企业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检测室的作用,每日对原料进行食品留样和农药残留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及时进行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置,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蔬菜进入学校。同时我局将校园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列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科学制定抽检项目,精心组织安排,为学校食品安全把好第一道关。强化监督检查。对辖区内12家大宗食材供应商从主体责任落实、证照许可公示、食品安全自查、硬件设施配备、管理制度执行,食品标识标签、相关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供应商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逾越食品安全“底线”,不得突破质量监管“防线”,把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盛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