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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09月29日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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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张掖网讯 张掖市市场监管部门注重与公安系统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压实监管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合力,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和质量安全,为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行刑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印发《张掖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法律监督、司法协助机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健全完善了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建立起务实高效、运转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出台《张掖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会商研判,通报监管执法中查处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以及行刑衔接工作有关情况,明确全年协同执法、执法领域及办案重点,实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行刑衔接全覆盖,合力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大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协同配合优化执法体系。建立张掖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常态化联络会商机制,各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主抓,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行刑衔接日常工作,实现执法办案常态化联络沟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执法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移送同级公安部门,重要线索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为“行刑衔接”赢得时效保障,解决了犯罪嫌疑人逃逸、证据转移、暴力抗法和案件无法深挖等问题。一至三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移送公安机关假药案件4起,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公安局在联合执法中查办涉嫌非法行医案件一起,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对使用过期化妆品和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现场检查出涉刑线索当场移交县公安局。

  优势互补提升执法效能。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案源、专业、技术优势和公安部门侦查、布控、取证等手段优势,强化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实现对上、中、下游违法单位的立体打击。为公安部门开辟“假药”及“实施妨害药品管理,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认定“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涉案产品认定实行快接收、快认定、快出意见原则;建立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认定专家库,为执法办案提供高效快捷技术支撑;对于疑难、复杂、新型、重大案件,及时进行多方专案会商,报请省药监局进行指导,切实形成“1+1>2”的执法办案成效。今年以来,共配合公安机关出具“假药”及“实施妨害药品管理行为,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认定意见28份,涉及63个品种,其中,出具“追风活血散”“新通痹通胶囊”等“假药”认定5份,涉及11个品种,出具“NOBOTA”“BOTATOX”等“实施妨害药品管理行为,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认定意见23份,涉及52个品种。(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殷晶)

  中国张掖网讯 张掖市市场监管部门注重与公安系统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压实监管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合力,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和质量安全,为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行刑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印发《张掖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法律监督、司法协助机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健全完善了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建立起务实高效、运转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出台《张掖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会商研判,通报监管执法中查处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以及行刑衔接工作有关情况,明确全年协同执法、执法领域及办案重点,实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行刑衔接全覆盖,合力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大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协同配合优化执法体系。建立张掖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常态化联络会商机制,各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主抓,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行刑衔接日常工作,实现执法办案常态化联络沟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执法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移送同级公安部门,重要线索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为“行刑衔接”赢得时效保障,解决了犯罪嫌疑人逃逸、证据转移、暴力抗法和案件无法深挖等问题。一至三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移送公安机关假药案件4起,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公安局在联合执法中查办涉嫌非法行医案件一起,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对使用过期化妆品和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现场检查出涉刑线索当场移交县公安局。

  优势互补提升执法效能。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案源、专业、技术优势和公安部门侦查、布控、取证等手段优势,强化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实现对上、中、下游违法单位的立体打击。为公安部门开辟“假药”及“实施妨害药品管理,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认定“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涉案产品认定实行快接收、快认定、快出意见原则;建立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认定专家库,为执法办案提供高效快捷技术支撑;对于疑难、复杂、新型、重大案件,及时进行多方专案会商,报请省药监局进行指导,切实形成“1+1>2”的执法办案成效。今年以来,共配合公安机关出具“假药”及“实施妨害药品管理行为,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认定意见28份,涉及63个品种,其中,出具“追风活血散”“新通痹通胶囊”等“假药”认定5份,涉及11个品种,出具“NOBOTA”“BOTATOX”等“实施妨害药品管理行为,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认定意见23份,涉及52个品种。(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殷晶)

编辑: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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