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临泽讯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主动搭建救助平台,运用“加减乘除法”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乡村振兴。近年来,共救助17件20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71.9万元。
“加法”:强化协作,坚持主动救助、应救尽救。主动挖掘线索,扩大救助范围,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实现救助工作由“被动等案上门”到“主动排查案源”,重点就刑事案件中造成当事人重大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形成司法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主动深化与县民政、司法等11个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共同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实。席某某系低保户,妻子因意外受伤长期住院治疗无效死亡,因对方没有赔偿能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经办案人员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并召开公开听证,给予席某某10.8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后顾之忧。该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减法”:缩短周期,优化救助流程、加紧加急。坚持审查调查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加紧办案步伐,尽力压缩办案周期,努力以最短的时间审查办理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案件办理,对拟开展司法救助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来源、是否收到过赔偿金等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调查项目。并跟进督促救助资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和发放时间,让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获得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马某某72岁,体弱多病,独自生活,因家中发生火灾,导致所有财产被烧毁,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生活陷入困难。办案人了解情况后,按照“快立、快审、快报、快批”原则,积极与政府、政法委沟通协调,快速给予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申请人燃眉之急。
“乘法”:多元救助,实现多方联动、因人施策。树立特殊保护意识,多方联动,织好司法救助“工作网”,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群众,针对具体情况,因人施策进行帮扶,综合运用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方式,将“输血”式国家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有机结合起来,实现1+1>N, 让救助效果显“乘”效,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濮某某系精神三级残疾,与丈夫相依为命,因丈夫意外死亡后,生活陷入困难。经我院办案人员审查,多部门联动,主动开展多元化救助,落实司法救助金5.6万元。
“除法”:扫除盲点,拓展救助宽度、联合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司法救助宣传工作,宣传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认真讲好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救助帮扶困难群体的好故事,不断提升专项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努力扫除司法救助宣传盲点,延伸救助实效,彰显司法关怀。张某某系未成年人,父亲去世后,无人照料,生活极为困难。办案人发现线索后,主动上门走访了解情况,为申请司法救助金2.6万元,全力传递司法温度,以检察关爱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临检宣)
中国张掖网临泽讯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主动搭建救助平台,运用“加减乘除法”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乡村振兴。近年来,共救助17件20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71.9万元。
“加法”:强化协作,坚持主动救助、应救尽救。主动挖掘线索,扩大救助范围,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实现救助工作由“被动等案上门”到“主动排查案源”,重点就刑事案件中造成当事人重大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形成司法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主动深化与县民政、司法等11个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共同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实。席某某系低保户,妻子因意外受伤长期住院治疗无效死亡,因对方没有赔偿能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经办案人员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并召开公开听证,给予席某某10.8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后顾之忧。该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减法”:缩短周期,优化救助流程、加紧加急。坚持审查调查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加紧办案步伐,尽力压缩办案周期,努力以最短的时间审查办理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案件办理,对拟开展司法救助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来源、是否收到过赔偿金等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调查项目。并跟进督促救助资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和发放时间,让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获得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马某某72岁,体弱多病,独自生活,因家中发生火灾,导致所有财产被烧毁,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生活陷入困难。办案人了解情况后,按照“快立、快审、快报、快批”原则,积极与政府、政法委沟通协调,快速给予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申请人燃眉之急。
“乘法”:多元救助,实现多方联动、因人施策。树立特殊保护意识,多方联动,织好司法救助“工作网”,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群众,针对具体情况,因人施策进行帮扶,综合运用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方式,将“输血”式国家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有机结合起来,实现1+1>N, 让救助效果显“乘”效,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濮某某系精神三级残疾,与丈夫相依为命,因丈夫意外死亡后,生活陷入困难。经我院办案人员审查,多部门联动,主动开展多元化救助,落实司法救助金5.6万元。
“除法”:扫除盲点,拓展救助宽度、联合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司法救助宣传工作,宣传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认真讲好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救助帮扶困难群体的好故事,不断提升专项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努力扫除司法救助宣传盲点,延伸救助实效,彰显司法关怀。张某某系未成年人,父亲去世后,无人照料,生活极为困难。办案人发现线索后,主动上门走访了解情况,为申请司法救助金2.6万元,全力传递司法温度,以检察关爱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临检宣)
编辑:张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