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紧盯巡察整改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多措并举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求实效。
压实主体责任 精准施策抓整改
“整改的成效如何,关键在于压实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韧劲,扭住关键重点,精准施策压茬推进整改。”县委巡察小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说。
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结束后,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深入分析研究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提出处置意见和整改要求。县委巡察机构以县委书记点人点事为抓手,梳理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办,持续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寻对策、严整改,集中解决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铲除问题产生的土壤、拔掉问题反复发生的苗头。
县委分管联系领导切实承担整改“一岗双责”,先后对8家党组织“一把手”开展了谈话提醒,敲响警钟、当面压责,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统筹协调抓好分管联系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近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又对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评估排名相对靠后的3个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进行了约谈,一针见血地指出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释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不见效不放过的强烈信号。
强化日常监督 跟踪问效抓整改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强化整改“联审联督”,对整改方案、问题清单、整改报告、印证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书面反馈审核意见,指导被巡察单位全面、真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挂牌督办、对账销号整改推进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细化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目标要求细化到点,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见实见效。
“派驻纪检监察组兼具‘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是推进巡察整改的重要一环,必须近距离、常态化加强监督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往深里走、实里走。”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说。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重点任务、措施办法和完成时限等,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贯通运用台账管理、列席会议、调研督导、现场检查、跟踪督办等监督方式,靶向施策抓好督促整改。
至目前,十六届县委前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分别达到了97.4%、96.7%、93.2%。
深化成果运用 标本兼治抓整改
“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是做好全周期整改的重要一环。巡察既要着力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也要着力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介绍说。
在抓好个案问题解决的同时,严格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把巡察整改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今年以来,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完善固化制度机制20余项,巡察监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效应,县委巡察办对十六届县委前几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盘点,梳理财务管理、乡村发展等方面普遍性存在的共性问题29个,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以通报问题为标靶,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切实推动整改向“治病根”深化、向“治未病”转化。
此外,根据县委书记专题会和领导小组会的部署要求,县委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全县范围内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基层普遍存在的、“病根”在多个职能主管部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函,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到巡察整改中来,以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为突破口,推动专项治理、系统治理,达到建议一类、完善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共向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县水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单位制发巡察建议函,移交具体问题80个,目前已办理64个。(王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