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2019专题改版 >> 2023专题签发栏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曝光台】安全出行,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来源: 0 人参与互动 2024年02月29日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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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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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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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
相关法律 · 链接
0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0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0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0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