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
依法依纪打击“统计造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发展基础的必然要求。《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从法律纪律多个层面、全方位、多渠道根治统计造假,让经济的家底更实,数据统计更真,发展更有底气。
受粗放型发展方式影响,受“数据出干部、干部出数据”不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影响,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参与、放纵、干预统计造假,表面上让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数据好看,造假该地经济发展“大好形势”假象,但当地百姓却未能从“良好发展”中获益,也违背了脚踏实地发展经济、实事求是认识发展和识别干部的基本要求。依法依纪打假统计造假,就是要拧紧纪律的阀门,挤干造假的水分,刹住造假的歪风。
打紧纪律的“阀门”挤干造假的水分,要从统计一线消除造假的可能。统计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数据,负有重要责任。不管是《统计法》还是《条例》,明确了要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统计单位需要秉持专业、严谨、客观的标准,抓好任何一个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统计和上报,守好各个环节的关口,让数据源于一线、守住真实底线。这既考验干部统计的专业素养,也考验干部理解、实践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能力和政治操守。需要深刻全面领会《条例》要求,守住统计人员的算盘,不给统计人员“打小算盘”的机会。
打紧纪律的“阀门”挤干造假的水分,更要严打干预依法履职统计的行为。在一些地方,部分党员干部,对于数据格外上心,在发展经济没有达到“好看数据”时,存在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等行为。对于这样的违纪者,要早预警、深严查,露头就打,绝不手软。
打紧纪律的“阀门”挤干造假的水分,就要对统计造假失察者严肃问责。对于统计造假负有失察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条例》明确了处分规定,让潜在的统计造假干预的党员干部,心存畏惧,不敢、不想动数据造假的心思,不敢、不想把数据造假付诸行动,真正捍卫数据的客观性、原真性,也从间接方面,夯实干部应有的正确政绩观、发展观,为高质量发展守牢数据基础,留住清清白白的干部,有真本事发展经济、促进发展的干部。(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