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 近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1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药库)提升工作进行评定验收。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靠实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责任,保障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2023年初,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分类实施、整体推进、严格标准、注重质效”的工作要求,分类别制定详细规范的医疗机构检查评定标准,分三个阶段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药库)”提升行动。
目前提升工作已进入分类验收、巩固提升阶段,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器械化妆品监管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工作人员组成市级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提升工作评定验收小组,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药库)提升工作进行评定验收,验收组以《张掖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检查评定标准》为依据,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机构人员与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药品购进和验收、药品储存、运输与养护、药品调配与使用等五个方面53项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移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
全市共1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与此次市级验收工作,16家医疗机构机构人员与管理制度完备,设施设备与规模相适应,药品购进验收、储存运输与养护、调配使用管理规范,达到验收评定标准;2家医疗机构因药库区域划分不符合要求、药品验收人员未严格执行冷藏药品验收制度、药品管理人员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未通过此次验收评定,给予2家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验收组适时进行复核。
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提升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有效举措。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把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提升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对日常监管发现管理滑坡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边治边建,不断提升全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共1035家医疗机构已通过规范化药房(药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