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准绳也。11月27日下午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涉外法治建设与时俱进 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涉外法制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社会生活、国家治理的准绳。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加强涉外法制建设,不仅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条件,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涉外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制定和修改外商投资法、出口管制法等20余部法律,制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行政法规,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部门规章,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对于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涉外法治工作涉及国内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专业性强,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要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加强涉外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涉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和合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涉外法治,与时俱进。高水平开放需要高质量法治,高质量法治促进高水平开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补上短板弱项,不断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健全涉外法治运行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