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2019专题改版 >> 2022专题签发栏 >> 张掖“网评” 着力提高组工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0 人参与互动 2023年11月30日 16:52
近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组工干部肩负着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任,必须时刻充满对党规国法的敬畏和尊重,始终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风尚熔铸到头脑里,体现在行为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将法治理念融入到组织工作,强化组工干部党性修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承担着为党和人民选贤用能的重要责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和法治建设的成效,必须把对法律的尊崇、敬畏转化成自己的工作理念和行为方式,全面了解法律、充分掌握法律,无论是选拔干部还是发展党员,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政策程序办事,将公平公正作为法治建设的生命线,坚持正确导向,守住职责底线,公心识人、公心选才、公心用贤,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当好党的组织制度和用人原则的“守门员”。
将法治精神内化于作风建设,锤炼组工干部道德品行。一身正气人品如山克勤克俭,两袖清风情怀似水任劳任怨,是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的集中概括。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组工干部的道德品行应有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必须把法治精神内化到作风建设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切实做到“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必须把恪守职业道德作为根本要求,勇于担当履好职,担负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的职责使命,以公道正派之德行公道正派之事。必须把恪守社会公德作为基本要求,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讲究公共信誉、遵守公共秩序,实实在在做人,规规矩矩干事。
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能力建设,促进组工干部依法履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重在付诸实践、知行合一。组织工作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组工干部必须对组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善于培养法治思维,深化巩固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破解难题,运用法律法规和组织工作政策分析、思考、谋划、推进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必须带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按照法规履职,按照要求尽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将法治风尚体现在廉政建设,保持组工干部清正廉洁。政治是否清明,官吏是否廉洁,历来是社会和民众评价国政和官吏的重要尺度。组工干部应当清醒认识到,党性原则和人民利益是组织工作的底线,公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人民性是职权合法性的政治基础,法治既授予权力,更约束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只有思想上“知敬畏”、尊崇法律,才能行动上“存戒惧”、守好底线。因此,要坚决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在道德上严守清白,精神上追求高尚,行为上坦荡磊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到自励、自省、自重、自警,不断历练浩然正气。 (临泽县委组织部 圣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