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县区 >> 山丹 凝聚解纷合力 绘就平安“枫”景——山丹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纪实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0 人参与互动 2023年11月30日 11:07

0

  走进山丹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大厅、接待服务岗和分类设置的农业农村金融纠纷、国土环保劳资纠纷、家事物业城建纠纷等调解室一应俱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流程一目了然……在这里无论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医患关系,还是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只要是社会治理领域出现的情况、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这里也被山丹群众称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终点站”。

  近年来,山丹县不断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全力构建非诉挺前、应调尽调、诉讼托底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模式,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当好人民安全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群众权益的“维护者”,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扩大升级,确保让平安的阳光照耀千万家户。

  建好“主阵地”,架起为民服务“连心桥”

  为推动矛盾诉求大量通过诉讼解决向主要依靠调解转变,山丹县把综治中心作为诉调对接主阵地建强做实,引导群众转变解纷观念,形成非诉解纷的行为自觉。坚持把“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与“诉”的权威性、规范性有机结合,建立诉调对接配套制度,规定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事实相对清楚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全部由法院流转至综治中心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司法确认、赋强公证后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让群众信得过、靠得住、放心来。精准定位综治中心职能,建成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信访接待受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咨询援助、司法确认、心理安抚等于一体的“一站式”解纷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综治中心与法院案件互推互送,实现应调尽调、能调不诉。优化综治中心阵地建设和人员配置,严格执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和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网络联动、一个口径答复、一个流程办结、一个责任落实的“六个一”工作机制,统筹调度政法单位、行业部门、各类调解组织及时跟进纠纷调处,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管控、全链条对接、一揽子化解。2019年至2022年,县法院向综治中心流转矛盾纠纷11020件,占法院民商事案件的78%。今年1-9月,流转矛盾纠纷1888件,调解成功1361件。

  把牢“主动脉”,畅通诉调对接“快车道”

  山丹县坚持立案环节甄别分流,推行调解程序前置,实现诉讼与调解无缝对接、高效运转。实行“门诊式”导诉分流,甄别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对调解不成功且分析研判后仍有调处空间的案件,进行“二次分流”,组织法官、调解员会商调处。对诉前调解不成功和不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分流和标记进入诉讼程序,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快推进行业部门诉前联动化解机制建设,金融、商事、价格争议等行业调解组织进驻“总对总”调解平台,参与民事纠纷调解,2022年以来,“总对总”调解纠纷563件。建立健全阵地建设、信息平台运维、调解员教育培训、纠纷调解个案补贴等经费保障机制,三年来累计投入各类资金500余万元。全面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互联网+调解”等模式,引导当事人“码”上申请、“云”上调解,最大限度压缩调解周期,降低群众诉讼维权成本,减轻群众诉累。2021年以来,网上累计受理和流转处理矛盾纠纷579件。同时,全面推行“三官一师一员”基层一线常态化服务和“五治三团”融合治理模式,实行“邻里之家”“网格驿站”定期说事议事,坚持“接诉即办”,有效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快速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做优“主平台”,打造纠纷化解“集散地”

  针对“谁来调、怎么调、履行好”等问题,山丹县严把诉前派单、分类调处、办结履行三个关口,实行闭环管理。推选185名熟悉法律、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干部进入9个行业调解组织,355名“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三团成员和“三官一师”进入8个乡镇、123个村(社区)调解组织。招聘15名退休干部、“法律明白人”成立“金牌调解员”队伍,组建3个法律专家调解室,命名6个个人品牌调解室。全面实施“培优育新”工程,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对法院分流到综治中心的案件,根据调解员实际,实行精准派单,调处成功率由2019年的20%提高到目前的72%。将矛盾纠纷分普通、专业、重大三类分类登记、台账管理,对普通矛盾纠纷,组织调解力量就地快速调解;对专业纠纷,调度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限期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召集相关责任主体集中攻坚化解;对屡调未果案件,及时退回法院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坚持把提升调解协议履行率作为检验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有效手段,确保让每一个调解案件都能化解得开、执行得了。采取喝好“感情茶”当场履行、打好“感情牌”自愿履行、算明“法律账”自觉履行的办法,引导当事人按期履行协议约定事项。对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履行的,做好服务员协调延长履行期限、落实帮扶措施,提升履行能力,对反悔不愿履行的转法院强制执行。(杨建刚)

 

 

编辑: 孙婧

最新相关新闻

张掖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