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甘州讯 11月19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西街派出所收到辖区群众送来一只疑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的小型猛禽,发现其左翅存在问题无法飞行且精神状态较差。民警见状立即与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取得联系,并联合将该动物送至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进行救治。
经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鉴别,认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诊断,该红隼左翅根部骨折、颈部扭伤,由动物保护管理站暂时喂养和治疗,待其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红隼为隼科隼属的鸟类,是一种小型猛禽,国家二级保护鸟类,也被称为欧洲红隼、欧亚红隼,在中国俗称较多如: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等。其翅膀狭长而尖,尾巴比较长。雄鸟体背部呈砖红色,体型较小,体长约30厘米,体重不足1斤。雌鸟明显比雄鸟大一圈(对于所有猛禽而言,雌鸟都要比雄鸟体型略大)。平常喜欢单独活动,傍晚时最活跃。飞翔力强,喜欢逆风飞,经常快速振翅暂停于空中。视力极佳,取食迅速,一旦锁定目标,则立即收拢双翅俯冲而下直扑猎物,然后迅速升上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