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带头做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领导干部执掌着国家公权,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少数”,真正实现“用权谨慎”,必须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在心底播下“法治至上”的种子,做法治的坚定信仰者。
带头做法治思想的积极传播者。领导干部讲法治决不是单纯地背法条,主旨在于领会法治精神,善于从法治视角思考问题,自觉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为用权习惯。我们处于基层一线,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绝不能做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人”。针对群众遇事不去找法律,反而去上访的问题,作为基层一线,要不断创新学习模式,依托三会一课、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普及,推动农民学法、懂法、讲法、依法办事。注重发挥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将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成为共同遵守的准则,营造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带头做法治思想的模范实践者。领导干部自己讲法治,才有资格要求他人讲法治;领导干部自己守规矩,才有底气要求他人守规矩。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主动加强内省自律,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涵养,做到时时、事事都用法律标尺来考量自我、校正行为,有效发挥表率作用、放大示范效应,面对群众各领域矛盾纠纷,要依法按政策妥善化解,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帮助解决,对诉求合理合法的要尽快解决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真正做到以法服众、以法育人,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临泽县平川镇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