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甘州讯 今年9月,甘州区某餐饮服务店职工李某在上班期间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髌骨骨折。李某在法定期限内向甘州区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向用人单位送达《甘肃省职工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要求该用人单位就李某受伤害情况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该单位收到法律文书后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主动和区人社局工伤科进行沟通,并表达了协商解决意愿。为使李某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拿到工伤赔偿款,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李某获得工伤事故赔偿款。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好各行业务工人员发生工伤后的维权问题,维护受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全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甘州区人社局将工伤职工维权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优化办案程序,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推动了工伤维权工作。(卜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