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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县区 >> 民乐 民乐县人民检察院:盗窃所得不可取 贪图便宜触刑律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0 人参与互动 2023年09月15日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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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放

  2022年5月,被告人高某某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杨某某等人盗窃的三元催化器、普通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电瓶,收购价格共计人民币13365元。高某某明知杨某某等人出售物品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二)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三)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四)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检察官提醒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明知是犯罪所得,却因犯罪分子出售赃物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予以收购,殊不知这种收购犯罪所得的销赃行为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达到刑法规定的入罪标准也会被刑事处罚。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也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切莫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 (民检宣)

 

 

编辑: 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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