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山丹讯 “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也衷心感谢组织的及时教育和挽救。今后我将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绝不再犯类似错误……”日前,山丹县一位受到党纪处分的干部在接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审理谈话后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
近年来,山丹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审理谈话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坚持凡审必谈,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做到惩处有力度、教育有温度,引导审查调查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接受处理,从而提升办案效果。
在谈话前,通过严格查阅案卷,全面审核违纪事实是否清楚、关键证据是否充足、证据链条是否完整闭合、定性分类是否精准、办案程序是否合规等,抓住违纪行为关键点,预判谈话对象的主要申辩点,确定审理谈话的重点和方向。同时,全面搜集违纪违法事实涉及的政策法规作为谈话的理论武器,记牢把准、了然于心,为开展审理谈话打好基础。
“作为审理人员,不能把审理谈话工作当作走过场,如果让他们带着情绪和不解受到处理,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可能还会继续犯错,查办案件就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
在审理谈话中,县纪委监委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正面引导,在肯定被审查人所作贡献的同时,严肃指出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危害以及纪律处分对其产生的影响,与其就违纪事实和原因进行面对面交流,简化审理谈话程序,深化批评教育意图,让被审查人尽快打开心结,使其深刻认识到组织的处理在于教育、挽救和保护自己,从而放下思想包袱,端正思想态度,诚恳认错悔错,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将审理谈话这个“小环节”发挥出“大作用”。
此外,审理谈话结束后,及时将谈话情况向被审查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反馈,督促所在单位继续加强教育引导。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再次进行沟通谈话,督促所在单位加强组织关心,提升审理谈话成效,使犯错误的同志切实感受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今年1—5月份,案件审理室共实施审理谈话 29次,实现零事故、零投诉,被审查对象从内心深处感恩组织、重拾信心,同时有效化解了被审查对象思想不适、心里不服带来的安全风险。
“做深做细做实审理谈话工作,确保审理谈话工作顺利进行,是有效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之一,对于被审查调查对象从内心深处接受组织处理,从而实现良好的纪法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审理谈话政治功能,一体推进纪法震慑、党性教育、组织挽救和权益维护,有效保障案件质量,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陈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