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0日至4月29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6月30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并将督察发现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我市,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追责工作有关要求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开展调查处理,加大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21名责任人(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1名)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7人。现将其中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张掖市甘州区宏金雁公司顶风作案,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和填埋病死牲畜问题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移交张掖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清单的函》,向我市移交“宏金雁公司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采用废旧轮胎裂解炼油,处理车间裂解轮胎后产生的副产品炭黑未规范收集,转运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遗撒现象严重,车间及厂区环境脏乱差,污染治理水平低。宏金雁公司设置暗管将地埋式油管内黑色油水混合物排入厂区北侧开挖的渗坑内,污染面积约400平方米。取样监测显示,渗坑内油水混合物中石油类浓度达到594000mg/L。督察发现,宏金雁公司违法倾倒危险废物28.05吨,污染土壤113吨,在厂区东南角开挖大坑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和含油废物2.24吨。2018年甘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甘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试行)》,指定全区病死猪、牛、羊、禽统一由宏金雁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由区财政按实际无害化处理数量进行补贴。宏金雁公司无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规范要求,将约200多头病死动物掩埋至无任何防渗措施的土坑内。张掖市、甘州区畜牧兽医部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奖补审核流于形式,日常监督层层放水,违规发放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线索。
(二)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原甘州区畜牧兽医局及所属甘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履行监管和技术指导职责不力,未对宏金雁公司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动物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应负相应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及其所属相关机构和原甘州区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力,对宏金雁公司违法行为及违规掩埋处理病死畜禽动物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失管失察,应负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情况
针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宏金雁公司的上述问题,共问责13人,其中立案审查4人,组织处理9人。由市纪委监委对时任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马镇山,时任甘州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副主任朱小成,经开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局长魏娟、副局长贾军立案审查,2023年3月30日,马镇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魏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贾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朱小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经开区管委会环保局副局长陈建军,时任甘州区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局长王鹏2名同志诫勉谈话;责成时任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满旭峰,时任原甘州区畜牧局局长张杰、副局长王全业、马小平4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高银林、王东杰、许多琇3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二、张掖市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乏力,企业长期违规生产问题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移交张掖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清单的函》,向我市移交“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砖瓦轮窑和6300KVA铁合金矿热炉属于淘汰类,需限期淘汰。督察发现,张掖市临泽县豪洼砖厂、临泽县东兴建材公司和高台县兰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3条砖瓦轮窑生产线,山丹县永鑫冶金有限公司、山丹县益能铁合金有限公司4台6300KVA铁合金矿热炉未按照2020年12月31日前的时限完成淘汰。上述企业直至督察调研和进驻期间,仍在违规生产。山丹县永鑫冶金有限公司和山丹益能铁合金有限公司4台6300KVA矿热炉生产线直至此次督察进驻时才开始拆除,违规生产超过16个月。临泽县东兴建材公司等砖瓦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简陋老化,脱硫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山丹县发展改革和工信等部门迟迟未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督促山丹县永鑫冶金有限公司和山丹益能铁合金有限公司6300KVA矿热炉淘汰,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放松要求。临泽县、高台县工信部门对砖瓦轮窑淘汰工作安排部署不力、统筹谋划不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后仍然等待观望,未采取相应举措,产业政策执行大打折扣”的问题线索。
(二)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作为临泽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牵头单位,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不到位,监管责任未落实,未将砖瓦轮窑生产线纳入淘汰行业并采取关停退出措施,致使临泽县壕洼砖厂和东兴建材公司砖瓦轮窑生产线未按照2020年12月31日前的时限完成淘汰,直至2022年3月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时仍在违规生产,该局有关人员应负相应责任。高台县工信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兰顺公司砖瓦轮窑生产线拆除工作,致使兰顺公司砖瓦轮窑生产线未按照2020年12月31日前的时限要求完成拆除,该局有关人员应负相应责任。山丹县发改局、山丹县工信局等靠思想严重,主动作为不够,政策落实不细,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甘肃恒泰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丹益能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4台6300KVA铁合金矿热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致使4台淘汰类矿热炉没有按照2020年12月31日的时限要求完成拆除,该局有关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共问责处理8人。由市纪委监委对时任高台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尹月香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山丹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冯金山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由临泽县纪委监委对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张保刚进行诫勉谈话,对时任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文浩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由山丹县纪委监委对时任山丹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加勇,时任山丹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小企业局局长潘永鸿予以诫勉,对时任山丹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凌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由高台县纪委监委对高台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蒋兴亮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责之重者”,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张掖。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