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甘州讯 自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甘州区正式落地实施,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同步改革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在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参保职工门诊就医整体保障水平。
实现职工门诊“共济”后,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建立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将普通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按照保障范围可同时享受,不互相挤占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累计发生的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 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市域外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统筹待遇政策不变。
实现职工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个人账户除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外,还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相关条件具备后,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实现职工门诊“共济”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将符合条件未定等级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报销政策执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职工门诊就医报销更方便。
实现职工门诊“共济”后,医保基金使用率提高。长期以来,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大量沉淀,造成“有病不够用、没病用不了”的情况发生。改革后沉淀的个人账户资金被激活,用来补充门诊报销或家人共享。特别是对于一些不需要住院,在门诊可以治疗的小病直接报销,引导参保人员按需合理就医,真正把有限资源用在有需要的患病参保人身上,实现了家庭“小共济”、社会“大共济”。
新政策实施以来,共10435人次享受待遇,门诊统筹报销106.59万元。下一步,区医保部门将持续完善保障政策,优化门诊报销流程,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纳入门诊保障范围,以满足参保职工多元化就医购药需求,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有序协同发展。(区医保局待遇保障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