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 近日,张掖市出台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四项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制度规则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打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明确了议事协调机构、综合管理部门、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和监管范围,并强化了目录管理、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标后评估等监管手段。
监管方式更加创新高效。采取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在线监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事前承诺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督等融合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质效。
异议投诉更加方便快捷。从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书内容、统一投诉材料、建立投诉台账等入手,精简异议、质疑和投诉环节,提升处置效率和水平,有效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评标(评审)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全面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打破行业垄断实现专家资源共享,规范评标(评审)流程,有效提升评标(评审)活动质量。(韩书理 宋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