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 2023年1月1日,张掖市正式启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截至1月4日10时,全市共结算职工普通门诊费用5909人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4.9万元,其中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共结算182人次。
为增强职工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2022年8月,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起,将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起付线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下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职工按比例共同分担。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5%、60%。参保职工在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施免备案,按参保地相应标准支付。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职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支付额度不计入其他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