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合法权益,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张掖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国资委印发了《张掖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
《办法》施行后,张掖市所有市属国有企业都将纳入国有资本收益收取范围。根据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根据企业分类,将在现行7%的基础上,通过4年过渡期逐步提高,至2025年商业一类企业收缴比例达到25%,商业二类企业收缴比例达到20%,公益类企业收缴比例达到15%。通过国有资本收益收取范围全覆盖和收取比例的提高,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将更加规范,国有出资人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同时也为企业留有合理、充足的运转和发展资金,确保了国有资本收益的长久性、稳定性和增长性。(褚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