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2019专题改版 >> 2019年专题签发栏 >> 文明办 >> 张掖市举行《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0 人参与互动 2022年11月04日 09:24
文明行为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也体现了城市特色。张掖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2日,《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张掖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天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国虎参加并介绍《条例》相关内容。市创城办副主任周晓武,市司法局副局长赵静,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白雪,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兰志就颁布《条例》的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必要性和制定的依据、过程。据悉,《条例》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今年8月5日表决通过,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今年9月23日批准。《条例》共三十条,从内容上分为总则、行为规范、倡导鼓励、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部分,重点针对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态和市民反映比较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不文明现象,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卫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养犬、维护社区文明和促进乡村文明、构筑诚信体系、培养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等十个方面对需要遵守和禁止的行为作了规范。
当前,张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处于攻坚阶段的关键时刻,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供了法制保障,为引导和规范不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条例》实施,张掖市将集中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