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治理是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后面临的全球性治理难题,同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关系社会稳定、人民福祉的重要命题。202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多次就网络安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国内,强调以网络强国战略为依托,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国际,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引领,全面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变革。这些重要观点不仅为全球网络安全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也为我们推进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
网络安全治理事关国家安全,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进入新时代,我国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这一关键的历史时期,一些西方国家遏制中国发展的战略企图日趋明显,为了达到在地缘上削弱中国、体制上改变中国的目的,各种遏制手段层出不穷。而互联网具有的隐蔽性与泛在性特点,使得网络空间往往成为敌对势力渗透与攻击中国的渠道,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一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将网络安全治理提升到事关国家安全的高度。在唯一的确定性是不确定性的“乌卡时代”,网络空间的“不确定性”成几何级数增长,网络空间往往成为敌对意识形态渗透的前沿阵地,成为敌对势力攻击我国国家安全的突破口,虽无硝烟,但却是一个无声的战场。由网络安全事件与网络安全风险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所要面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必须将网络安全治理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从根本上铸牢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化解网络空间安全风险,是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的首要原则。
网络安全治理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安全用网的诉求。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于互联网服务的需求与当前互联网安全治理尚存不足之间的矛盾还较为突出。当前,互联网基础设施普及率较高,互联网消费市场日益成熟、扩大,各行各业的发展都与互联网深度绑定,互联网已经深深嵌入并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时,由网络安全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尤其是新型网络犯罪,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伤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新时代的网络安全治理,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更加健康的网络文化、更加优质的网络服务的诉求。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与社会治理的协同效应,以互联网技术赋能公共服务及基层治理,让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加便捷,让老百姓的生活、办事更加便利,进一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
网络安全治理要坚持依法治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已经将人类带入了数字社会时代,网络世界已经日益成为与现实世界相一致的平行世界,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投射在了网络世界。然而,虚拟的网络世界背后仍然是现实的网络空间主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在未来的网络安全治理中,要加强与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在明确各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针对互联网空间出现的各种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顶层法律设计,尤其针对数据安全以及数据治理中“数据垄断”、“数据黑箱”等现象在法律层面进行规制;同时要进一步严格执法,由于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性与隐蔽性,往往使得现实社会的法律法规在网络中的约束力降低。针对这一情况,要对网络中非法入侵、诈骗、造谣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观点是在科学总结互联网发展历史的基础上,直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形成的科学治理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观点与理念,是引领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的重要原则与基础,是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作者:戴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民盟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中心(民盟中央研究室)特邀研究员、民盟甘肃省委统战理论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