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劝导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文明创城志愿同行
二、参评范围
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市区各部门单位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评选标准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服从单位安排,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上岗率达到100%;
(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待人热情,严格按照“亮身份、带标示”要求,身穿志愿者马甲、头戴志愿者小红帽、佩戴标示牌、手持小红旗,规范进行交通劝导;
(三)认真履行劝导职责,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敢于及时劝导制止,不擅自离岗,不做与交通劝导无关的事情;
(四)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配合,规范指引、文明劝导,引导手势规范、劝导语言文明,能代表“文明交通劝导员”良好形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评选期限内没有被市区创城办通报批评。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培训
各部门单位结合创城主题系列活动,依托手机、展板、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同时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单位交通劝导员上岗前的培训。
(二)典型培树(2022年7月11日—9月30日)
各部门单位聚焦评选标准,广泛发动,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审核等方式,深入挖掘身边交通劝导员履职尽责、无私奉献、文明劝导的事迹,着力培树一批富有先进性和典型性的“最美交通劝导员”。通过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扬典型事迹,用先进激励人,用典型引领人,营造人人尊重志愿者、人人争当志愿者的浓厚氛围。
(三)申报推荐(2022年10月1日—10月20日)
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市直部门单位按照评选标准,结合培树情况择优申报推荐“最美交通劝导员”1名,甘州区择优申报推荐“最美交通劝导员”15名。申报推荐的“最美交通劝导员”相关典型事迹要在市属重点网络平台刊播并进行网络投票,接受市民群众监督。
(四)评选表扬(2022年10月21日—12月20日)
市“最美交通劝导员”评选活动组委会参考网络投票及评选期限内各部门单位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最终确定“最美交通劝导员”20名,进行通报表扬。市区主要媒体广泛宣传“最美交通劝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
五、申报方式
申报“最美交通劝导员”要填写《张掖市“最美交通劝导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提供1分钟以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短视频(手机横屏拍摄即可)。
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创城办202室,推荐表电子版、志愿服务活动短视频报送至电子邮箱zycjwmcs202@163.com。
联系人:马小涵
联系电话:8360688
张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