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25日上午,张掖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张掖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张掖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彬介绍张掖市法院开展优化营商工作相关情况;张掖中院副院长袁建银发布十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张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张掖市法院在刑事审判服务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及好的做法、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如何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如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采取的积极措施及成效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刘兴年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张掖市法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甘肃广播电视总台、甘肃法制报、甘肃经济日报、兰州晨报、每日甘肃网、张掖日报社、张掖市广播电视台、张掖新闻综合广播、中国张掖网、甘肃张掖网、金张掖周刊、张掖长安网。
首先请张掖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彬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介绍。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 王彬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莅临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张掖法院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将我市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近年来,我市法院紧贴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促进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理念,始终把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作为司法工作的切入点,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办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四个一”“法官进百企解难题”等专项行动,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746件,审执结55515件,同比上升7.7%、7.5%。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审结刑事案件1145件1844人,其中涉黑恶势力案件14件192人。依法惩治侵吞、瓜分、贱卖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促进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均依法及时追缴发还被害人,或者责令退赔。我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强制震慑作用,依法审结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产权犯罪案件13件,判处刑罚18人,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威慑。
二、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近年来,我市民间资本市场较为活跃,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涌入法院,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催债的过程中衍生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有的职业放贷人为募集放贷资金,超越法律底线,构成非法集资犯罪,这些都严重影响我市金融秩序,我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去年一年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8032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22790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对涉案企业和人员,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以及配合诉讼的态度等情况,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特别是在执行某生化公司与某实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将部分合同尚未到期的商户由某生化公司全部予以接管,既维护了某生化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又解决了某实业公司因商户租赁合同未到期、房屋难以返还的难题,同时租户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民乐县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巧用“活查”促和解,执行的甘肃某钢构公司与甘州区某水暖经营部欠款纠纷一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四、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207件,加强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因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引发的纠纷,认真审查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和违约责任,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祁连山环保问题等原因违约毁约的,在坚决依法支持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的同时,依法、依规判令政府补偿企业财产损失。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和推动创业创新。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审合一”。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职能作用,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以及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网络侵权、有组织侵权等犯罪,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2021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4件,成功审理“厦门某种苗公司与张掖市某种业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山西某种业公司与李某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等案件。
六、深入企业实地走访,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一是认真组织法官开展“进百企解难题”行动,市法院法官先后深入浙江商会等120余家企业,通过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涉法难题,帮助企业家纾困解难,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开展便民诉讼服务。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退费和云上法庭等服务,建立了自助立案、自助阅卷和云柜,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2021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5101件,跨域立案1139件。三是开展《民法典》讲座。安排民商事审判法官精心撰写《民法典》宣讲稿,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民法典》讲座,真正使民法典走到企业和群众身边。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张掖法院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企业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切实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努力为张掖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王彬的介绍,下面请张掖中院副院长袁建银发布十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建银
近年来,张掖法院认真落实省委、市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立足审判执行主业,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有效维护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规则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我市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为和主动担当,涌现出一批打击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保护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经过认真筛选,张掖中院推出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集中展现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和新成果。下面我将本次评选出的张掖法院十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向大家予以公布。
1.张晓龙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2003年以来,以张晓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甘州区内欺行霸市,欺压百姓,十几年来长期垄断甘州区猪肉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受害人数众多,民愤极大,影响恶劣。张晓龙等27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本案是人民法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等违法犯罪,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严惩不怠的坚定信念,有效地打击了涉黑犯罪,弘扬了社会正气,为优化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甘肃臻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张掖市闽金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祁连牧歌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臻选公司与闽金公司、祁连牧歌公司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期间,闽金公司、祁连牧歌公司以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冻结公司银行账户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由提出异议。张掖中院秉承文明执行“放水养鱼”的理念,在充分征得当事人同意前提下,决定暂不冻结公司银行账户,依法裁定查封闽金公司、祁连牧歌公司冷库中的牛肉产品约720吨,查封期间牛肉产品仍由被申请人正常出售,货款汇入本院指定的账户。本案做到国有、民营利益兼顾,实现双赢的效果,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着力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的理念。
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高台某酒业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商标图案及驰名商标受到了张掖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但被告高台某酒业批发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严重侵害了该企业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张掖形象。张掖中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通过合理界定商标侵权边界、适度提高侵权判赔数额等方式,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决心,为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该案警示我们,市场经营者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树立“诚实信用、诚信经营”的正确价值取向。
4.高某某与酒泉某种业公司、杨某某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
高某某与酒泉某种业公司、杨某某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因涉及种植的农户较多,且案件事实双方争议较大,高台县法院及时联系涉案辖区乡镇党委政府,通过“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在主审法官及人民调解员的多方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本案中,高台法院紧扣各类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贯彻共治共享工作理念,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及时启动“一庭三所+”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联动工作机制,快捷、及时、准确、低成本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更好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5.郝某与甘州区某管理局、甘肃某工程技术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保全案
原告郝某与被告甘州区某管理局、甘肃某工程技术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保全一案,在被保全人甘肃某工程技术公司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后,被保全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有效担保,为使企业正常运转,保障众多农民工工资得以及时兑付,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人民法院依法对被保全公司银行账户及时解除冻结,既保障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又化解了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解决了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体现了张掖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
6.刘某与张掖某服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刘某与张掖某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判决驳回原告刘某要求被告张掖某服务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重在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在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平等保护。劳动者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诉求,不予支持。本案判决结果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高度契合,对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秩序,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7.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袁某某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
张掖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执行袁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执行法官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无法实地前往执行。在此情况下,甘州区法院借助执行信息化建设平台,通过委托执行方式依法推进工作,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执行法官不厌其烦、线上线下反复沟通,最终一次性执行到位1098万余元案款。该案的执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务实高效的司法作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已任,帮助企业渡过危机,正如申请执行人所言:“法院一心为民,企业死而复生,法律权威得以彰显,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8.刘某与民乐县某建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
刘某与民乐县某建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民乐县某建材公司因政府拖欠其工程款一直未付,暂无履行能力。民乐法院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争取为企业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松绑执行强制措施,放水养鱼,让企业正常运转“造血还债”,为企业减少负面影响。民乐法院在执行此案过程中,推动形成更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通过司法裁判促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形成,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促进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的形成。
9.山丹县某粮油公司与山丹县某环保建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
山丹县某粮油公司与山丹县某环保建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山丹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权衡双方的利益最佳点,选择一个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合适、精准的执行方案,求得案件当事人利益最大公约数,将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损害降到最低,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通过执行法官“精准把脉”执行,既保证了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避免了将被执行人逼入绝境;尤其是盘活“僵尸”财产,可谓一着妙棋,满盘皆活。
10.甘肃某农业发展公司诉马某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
原告甘肃某农业发展公司与被告马某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临泽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马某支付原告甘肃某农业发展公司甜椒苗款、违约金等共计18149.15元。通过本案的审理,让更多地种植农户掌握法律常识,既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农村、农业发展氛围,营造了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企业发展的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持人:感谢袁建银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张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波
1.张掖日报社: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省高院等相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倡导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法院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部门,请介绍一下我市法院刑事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及好的做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刑事司法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张掖中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体现在:一是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紧紧围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铲除社会毒瘤。自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6案346人,结案率94%,重刑率达16%。依法审结了王泽等54人、张晓龙等27人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打财断血”,依法追缴、没收黑恶势力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227万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高仰平等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1件5人。针对行业监管漏洞,推动“行业清源”,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7条。两级法院全面总结三年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全市法院共有三名干警、一个集体被省委表彰奖励。二是充分运用非监禁刑罚。对于被告人为企业家的刑事案件,审慎考量,符合判处非监禁刑条件的,尽量判处非监禁刑,使企业家能够正常领导企业生产经营,维系企业正常运转。三是灵活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于已经被羁押的涉企人员,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犯罪性质及后果等,审慎评估被告人被羁押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根据企业生存发展需要,酌情调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四是准确界定罪与非罪。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准确界定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张掖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赖鹰
2.中国张掖网:从每年的法院报告中可以看出,民商事案件占人民法院案件总数的70%以上,请问我市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是如何助力法治营商环境的?
2021年我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3899件,审结30648件,其中审结买卖合同、公司股权等纠纷案件2518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审理金融借贷、民间借款合同纠纷10542件,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5件,涉及资金14.8亿元,妥善办理公司清算案件5件,盘活不良资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主要做法:一是求实创新、真抓实干,为民司法办实事。开展了“进百企解难题”及《民法典》宣讲等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调解并全案执行了一起因医用防护口罩原料买卖引起的纠纷,助力该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并送来一面“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的锦旗表示感谢。二是能动司法、巧用措施,积极服务企业生产。审理的涉及原告某国有公司与被告祁连牧歌买卖合同系列案件,为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针对原告的保全申请,重点核查保全数额是否超标的,考量保全牛肉产品的出售及活牛保全的防疫、管理、出售等问题,向甘州区发改局征询意见,对活牛编号进行保全,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帮助该民营企业在疫情期间生产不受影响。三是化解破产难题,指导基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针对民乐县法院审理的某麦芽公司破产案件账号不全、无法审计问题,以及甘州区法院审理的张掖市某服饰公司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破产案件合议庭与基层法院召开座谈会,针对破产案件中面临的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基层法院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四是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针对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中涉及房屋抵押预告登记与阶段性担保的问题,以及债权人以登报公告方式向保证人催收债权的效力问题中发现的同案不同判情况,对此统一了裁判尺度。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处置不良资产。组织参与制定营商环境的各项规定、办法,制定了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积极推进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快审、快结,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助力处置金融不良资产。
张掖中院民三庭负责人 王力珍
3.甘肃经济日报:请问贵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是如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我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讲话精神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审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2021年,我院通过及时公开审理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有效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做好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2021年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件,同比上升了335%,其中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达34件,通过对该批案件的审理,依法对“傍名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等侵权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审理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诉高台县某某酒业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判决销售假冒知名白酒“五粮春”的商家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对涉案假冒知名白酒进行没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依法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做法:一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赔偿标准不一的问题,不断强化市场价值导向,充分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涉及食品安全、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侵权行为,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惩罚力度,从重打击扰乱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二是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联动,通过证据保全、开展座谈会、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相互衔接配合,使得案件的审理、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了审判质效。三是在线上通过及时公布判决书、全程直播庭审活动、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典型案例,在线下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合力,向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大力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确保以知识产权审判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收到实效。
张掖中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张正权
4.张掖市广播电视台:请问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取得了哪些明显成效?
我市法院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意见》坚持执行联动,合力执行攻坚,试行分权操作、相互制衡工作模式,提高了执行效率。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622件,执结22790件,结案率92.56%,执行到位金额23.5亿元,执行“3+1”核心指标全面完成。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在全市两级法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执行案款专项清理”“黑财清底”“整治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对专项行动要求的重点案件进行全面摸排和梳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二是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扣划等手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拘留、判处拒执罪等手段,着力强化执行威慑。三是我市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发扬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夏季攻势”“金秋利剑”“冬日暖心”等集中执行活动,全力攻坚,重点突破,逐案化解。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决策部署,深入企业、咨询交流,有的放矢提供法律帮助,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平衡各方利益,执结了一批涉企重大执行案件,编写报道了一批涉企执行经典案例。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使部分企业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恢复了生产。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先后对全市两级法院纳入失信的256家企业失信信息依法予以屏蔽,从根本上提升了全市信用等级,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截止年底,各项专项执行活动工作任务均已完成,执行案款兑付、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实现了“清零”的目标。涉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和国有土地上已售住宅“登记难”专项工作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分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