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山丹讯 近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一企业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使用蒸汽发生器,实际建设使用甲醇蒸汽锅炉,违法排放废气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的相关规定,该局立即启动了查封、扣押程序。并向该公司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依法对该公司涉案的一台0.5吨甲醇蒸汽锅炉予以查封,在查封期间,该公司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下一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将以全市清底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企业检查督查力度,以全覆盖、零容忍、见实效为目的,充分运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王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