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一直埋在心里,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那是重阳节的下午,下班后我去菜市场买菜,打算和父母一起过节。在我买菜的对面摊点,有一男子提着一只灰褐色的大鸟走来。给大雁烫毛吗?我听到他问老板。我以为是被打死的大雁,心里有些痛惜,就没有多想。但很快听到他和老板的交谈,说是活的。我走近去看,果然是一只大雁,还活着呢,比家里养的鹅还要大呢。提雁的那家伙得意洋洋地催着让老板快点烫毛。看到这一切,我心里很不安,想着怎么挽留这只大雁的生命,制止这场杀戮行为。但看那家伙急不可耐的模样,未必会听我劝说,反而可能受其抢白,自遭其辱。买下来放生吧,可那天身上只带了60多元钱,是不够给大雁赎身的。要不就打110报警,又想到几次打110找警察,遇到的尴尬和冷遇,又犹豫了。正踌躇不安的时候,我看到那只大雁还在扑腾着翅膀就被扔进了烫毛桶。当时我就楞住了。
这件事过去很久了,可我久久不能释怀,心中充满了内疚。因为自己的不作为,使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大雁,使唐宋诗词中飞过的大雁惨遭杀戮,成为不法之徒的盘中餐。国家的法律受到了践踏,我的良心也受到了拷问。当一个活生生的生命遭到杀戮时,自己保持着麻木不仁的冷漠,对一个生命缺乏起码的敬畏之心。我为自己良心受到的拷问,也为自己公民意识的缺失,感到深深地愧疚。其实,公检法并非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门坎,只有我们每个人的公民意识和心中的良知,才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门坎啊,如果我们不缺失良知,就不至道德沦丧胡作非为;如果不缺失公民意识,我们就会起而抗争来维护法律的尊严,生命的尊严,使任何人不敢践踏法律,践踏生命。
我是读着“雁啼红叶天,人醉黄花地,芭蕉雨声秋梦里。”“雁字回时月满西楼”“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这样的诗句长大的。大雁曾经为我们传来过苏武牧羊北海边的音讯,大雁也曾承载过我儿时的梦想,给我留下了许多美的意象。“美呀美,什么是美?大雁高飞排成队。”这是自儿时唱过的一首童谣。记得少年时,一个秋日的午后,黄草连天,天高云淡,我和父亲在草原上放牧着羊群,天空突然传来一阵“嘎……嘎……”的雁啼声。我们不由驻足凝望,只见一群群的大雁时而排着一字形,时而排着人字形,在辽远的北方向南飞去,足有一个多小时。寥廓的苍穹显得壮观而美丽,雁群最终在我的视野中变成几个黑点,消失在苍茫的祁连云海间。远去的大雁把少年对山外世界的憧憬,和向往像大雁一样自由飞翔的心,带向了遥远的天外。
因而目睹这件事的发生,对我伤害可能更深,让我倍加自责。“焚琴煮鹤”是多么大煞风景,令人大倒胃口的事啊。而我却眼睁睁地看着焚诗情而煮大雁的事发生了,对一个生命的杀戮,我保持了残酷的冷漠。我确信我们人类在漠视一个生命尊严的时候,我们自己的尊严也终将受到漠视。因为对于浩瀚无垠的宇宙而言一个人和一只鸟是没有区别的。
“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春天来临,我坚信大雁终究还是会飞来的,但那决不再是昨日的大雁了。
大雁啊,承载了我太多情感的大雁,请原谅我吧!亲爱的大雁,可怜的大雁……(侯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