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双创”政策再传好消息 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可申请离岗创业
每日甘肃网讯据兰州晚报报道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市政府常务会日前研究通过《兰州市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可离岗进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随着这一体制内的“禁锢”被打破,更多的创新因素和人才资源或将被大大激活。
根据《方案》,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不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津补贴等薪酬待遇,保留其身份、编制、职级、职称和岗位,任职时间和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职称评定按原单位在岗人员正常评审。同时,保留原单位的所有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年限连续计算,继续享受原单位的社会保险待遇,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原单位代收,也可在新企业重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继续计算。离岗创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求回原单位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离岗人员必须参加离岗创业年度考核,在创业期满申请回原单位的,必须与创业项目脱钩。”《方案》要求,离职创业期间,创业人员要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的确定,无违纪违法行动的,一般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创业成绩突出的(经济效益好、缴纳税金多、安置就业多),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而单位和主管部门未按本方案擅自批准离岗的,对违规离岗现象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年期满后,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具体办理离岗创业的程序为,由本人提前3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离岗创业书面申请。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经本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报市委(县区委)组织部或市(县区)人社局审批或备案。
离岗创业期内或期满后,如本人要回原单位工作的,由本人提前3个月向原单位提交返岗工作书面申请,可按原职级(岗位)安排工作。申请人须提交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回单位工作申请书,并提供创业证明材料和创业项目脱钩证明材料,并按程序审批或备案手续。离职期满后,如本人有意愿辞职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根据《方案》,创业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必须在本市范围内,必须办理相关证照、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以法律规定之外的理由拒绝劳动监察部门正常监督检查。